秭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逾期扣留车辆公告
信息来源于:秭归县交警大队 发布时间:2013/12/10
2012年1月至2013年11月20日期间,秭归县部分因交通安全违法、发生交通事故被秭归县交警大队茅坪中队、事故中队依法扣留的机动车至今未依法接受处理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一百一十二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一百零七条、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》第九十六条之规定,特进行公告告知。请被扣留车辆的驾驶人、管理人或者所有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、补办的相应手续到交警大队进行处理。逾期不接受处理的,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上缴财政。公告详细内容请登陆“三峡秭归在线”网站或宜昌市交警支队互联网站“公示公告”栏查询,查询网址http://www.zigui.gov.cn/2013-12/09/cms646631article.shtml/或http://ycjj.yichang.gov.cn/traffic/index 。
特此公告。
附:2013年交警大队暂扣车辆统计表
秭归县交警大队
2013年12月9日
特此公告。
附:2013年交警大队暂扣车辆统计表
秭归县交警大队
2013年12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