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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离婚登记

信息来源于:秭归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:2012/11/12
■办理部门:秭归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(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民政窗口)

■办事程序: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地所辖的县(市、区)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,并提交双方身份证原件(或有效临时身份证)、双方户口簿原件(或户籍证明、户籍迁移证)、离婚协议书、结婚证、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单人2寸黑白或彩色照片各2张;婚姻登记处审查;符合规定者登记发证。

■申报材料:1、双方身份证原件(或有效临时身份证) 2、双方户口簿原件(或户籍证明、户籍迁移证) 3、离婚协议书 4、结婚证 5、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单人2寸黑白或彩色照片各2张。

■收费标准:根据鄂价费字(1995)94号文件规定,办理国内居民结婚登记、离婚登记、补领结婚证、补领离婚证,收费标准每对均为9元,收费属行政收费,所收款额全部缴入同级财政预算外收入专户。

■联系方式:2880933

■承诺时间:对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证件资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发证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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